通过反复比对早期手写的信件文本,他确认,“b”的含义大概率就是“bomb”,这与之前的推测一致。
而“f”是“for”也基本可以确定。
真正的特殊点在于“e”。
之前,国际刑警那边推测e是“equality”,也就是“平等”。
但沈庭的文本分析,得出了不同的结论。
他发现,在文本布局和某些特定字母组合出现时,存在极其细微的、可能连书写者自身都未察觉的,格式以及字迹变化。
尤其是,当字母“e”在单词中出现,并且其前后附近恰好出现“r”、“i”、“c”这三个字母时。
即使它们并不直接相邻,而是间隔其他字母。
书写者在运笔到“e”时,会产生一种非常不明显的、下意识的笔压加重。
这种加重极其轻微,墨色仅有难以分辨的加深。
若非借助高倍扫描和专业的图形分析软件,普通人甚至大多数常规鉴定都极易忽略。
这种特征,就算有意识地去控制,也很难做到如此自然。
它更像是源于潜意识深处的条件反射,是某种深刻记忆或情感关联,在外在行为上的细微体现。
这也是为什么,彻底、有意识地模仿他人笔迹,以通过顶尖专家的鉴定,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另外!
沈庭进一步观察到,当文本中同时出现的“r”、“i”、“c”、“e”字母越多,无论是否组成完整单词,这种笔压变化的影响就越明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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