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中作为本市第一高级中学,不止是在升学率上,各方面都是很拔尖的,办校理念上也十分先进时尚,一向自诩与国际接轨,早早就有了社团传统。新生入学的头两个星期,就是所谓的百团大战,其中最热门的当属话剧社,合唱团,和篮球社这几个大社。
林朔秋双眼放光,头也不回地冲进了篮球队,且十分嚣张,半点也不懂得谦逊地,直接拿过招生学长手里的球,进篮球场当场露了一手。
迈入青春期的少年,身体已经抽长,因为才去过海岛不久,身体晒出了健康的小麦色,像是覆着一层薄薄的光膜,四肢修长,肌肉流畅,五官是种利落而明朗的英俊,那种好像充满了夏日海岛阳光气息的帅气,一下把周围的小姑娘们都吸引了过来,让林朔秋更加得瑟又拽逼地,他双手抱球,站在三分线外,两膝微弯,身体轻盈地跃起,掌心一抛,玩儿似的连进三个三分球,被社长当场拽住,逼着签下了入团申请书,要他一定参加今年的市高中篮球大赛。
就这样,林朔秋直接得到了一个正式队员的名额,把他给臭美得不行,从人堆里挤出来后,长臂一伸,一把捞过嫌人多太挤,一直在人群外站着的毕庭,揽住他的肩膀,得意地说:“怎么样,你朔哥刚才那一手帅不帅?”
林朔秋作为一名性别意识十分清晰,且强烈的铁直男,从小就有着让人难以理解的直男审美偏好。林朔秋三个字儿,唯有中间的朔字他觉得很酷,不娘,喊出来不会堕了他的威风霸气,因此对外,一概让人喊他朔哥。
当然,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附和他的这种审美,比如毕庭。
毕庭将他的手臂拽了下来,有些嫌弃似的,离他稍远了些距离,像是不太想和他靠得太近,说:“你少出风头吧你。”
林朔秋被他挣开,也没觉得什么,反正毕庭这人一向比较事儿,还有点儿洁癖,从来不喜欢别人挨自己太近,更别说直接触碰了。在林朔秋印象里,毕庭身上从来都是干干净净,清清爽爽,再热的天,都很少见他出汗,好像他身上没汗腺似的。脸上也是白白净净的,就连在海岛呆了半个多月,还天天下水,这样毕庭居然都没被晒黑,还是白得跟玉似的,让林朔秋他妈羡慕得不行。至于在初中,林朔秋第一次发现他还随身带着手帕的时候,当时还觉得晴天霹雳,惊得下巴都掉了,后来也就慢慢习以为常了,并且认为作为兄弟,就要接受好兄弟的各种癖好,也渐渐习惯了毕庭时不时地就会犯点儿毛病。
因此对于毕庭近来好像比较频繁地,刻意和自己保持一定距离的举动,林朔秋虽然隐隐有点察觉,但到底没太在意,更没深思,只当毕庭大小姐的爱干净毛病又犯了。
于是低头闻了闻自己,狐疑地说:“至于吗,我也没出多少汗啊。”
说着,还特意抬起胳膊,猛地往毕庭脸上凑了一下,把毕庭气得脸都黑了,哈哈大笑,又立即警觉地跳开,免得被打。
高一整年,林朔秋都在捣鼓篮球社,倒也让他搞得风生水起,一路过关斩将,真的给学校搬回来一座市级奖杯,还因此收获了不少告白,连校外的都有,在市体育馆决赛的时候,甚至还出现了他的专属啦啦队,让林朔秋很是风光得意了一阵子。
林朔秋捧着一堆粉红色,带着香气的信封,一一摊在自己的书桌前,拧着眉毛,状似苦恼地对毕庭炫耀说:“哎,这么多女孩儿的心意,我可怎么回复得过来?”
毕庭冷眼看着他美滋滋地拆信封,看完之后还仔细妥帖地把每封信重新装好封起来,跟他点评这个姑娘名字不错,那个姑娘笔迹蛮好看。
毕庭说:“这么受欢迎,怎么不挑一个谈恋爱?”
他的语气平常,听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情绪。
林朔秋说:“我倒也想。可是这些妹子,我一个都不认识啊。”
“总不能因为一封信,就和一个认都不认识的人谈恋爱吧?”林朔秋用指尖挠了挠眉尖,说,“总感觉怪怪的。”
毕庭顿了顿,又问:“难道你就没有一个自己喜欢的?”
林朔秋却突然支支吾吾起来,目光不定地左右乱瞟。
诡异的一阵沉默,毕庭突然地问:“真的有?”
他的声音里莫名有种僵硬,显得滞涩而突兀。
林朔秋欲盖弥彰,目光闪躲,脸上有种异样的不自然,像是被戳中了心事,而感到了一丝恼,又像是想到什么,难以自抑地欢喜。
毕庭盯着他脸上的神色变化,两腮不自觉地慢慢绷紧,他一字一顿,直接地问:“是谁?”
或者是被他这种逼问的气势给震住了,也或者是想着既然是好哥们儿,没有什么好隐瞒,林朔秋忸怩片刻,耸耸肩,故作无所谓地说:“哎,我们班的,漂亮的就那几个嘛。”
毕庭眉毛有些严肃地拧起来,眼里有种他自己都没发觉到的阴沉,他迅速地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,说:“陈柳?”
林朔秋故作潇洒地点了点头,脸上却浮起了一丝红,他咳了咳,状似镇定地向毕庭征求相同意见:“看吧,你是不是也觉得她最漂亮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