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痕检科没有那种可以检测血液的仪器吗?”严浩翔问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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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啊,但是我没带。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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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吧。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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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再说了,那么金贵的也搬不动。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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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就没有小点的啊?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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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浩翔和宋亚轩吵着嘴,而张真源却发现了一个东西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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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这个是什么?”张真源对着屋子后面一个缝隙照着,那块木头的颜色很深,跟旁边的木头呈现两种鲜明的对比,三盏手电筒齐刷刷的转过去,三个小脑袋也凑在了一块,“而且你们有闻到奇怪的味道吗?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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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没有反应,可能是被刚刚一路过来的气给熏到了,现在鼻子都有些疲惫了,“那你闻到了什么?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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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血的味道,很重。”张真源呆呆的望着那破屋子,多年从医经验告诉自己不会出错,宋亚轩和严浩翔也是相信他的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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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房里,丁程鑫逐渐的恢复了意识,他也觉得刘耀文和马嘉祺描述的那个人很熟悉,不高,中等身材,坡脚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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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来了!是他!丁程鑫立马打通了马嘉祺的电话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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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马嘉祺,我想起来了,还记得咱们去金希村的时候一个 买鸵肉的人吗?是他!”丁程鑫的语气十分的笃定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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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知道,我现在跟耀文在赶往 那个地方。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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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知道?你也想起来里了?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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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对。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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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,那你路上小心。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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