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脸上涂着厚厚一层白粉,也不知用了几斤,白得像个刚从坟里刨出来的新出炉的瓷娃娃。
两边面颊上,还用胭脂点了两个硕大无比的红圈,仿佛猴子的屁股。
最夸张的是,他那花鬓角上,竟然还一边簪着一朵比他拳头还大的红牡丹,随着他每一次呼吸,那花枝都在微微颤抖。
这一身行头,配上他那一本正经、强作威严的表情,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滑稽感。
“此去,辛苦了。”
刘靖走上前,强忍着笑意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辛苦”二字入耳,吴鹤年心中顿时百感交集,眼眶一热,险些掉下泪来。
辛苦?何止是辛苦!
想他吴鹤年,出身虽非名门,却也是正经读过圣贤书,有过功名在身,后来又弃官求道,一心向往长生大道的体面人。
如今,却要顶着这张鬼画符似的脸,去给主公迎娶一位连面都没见过的女子。
这简直是斯文扫地!颜面无存!
出发前,他对着水盆照了半天,自己都差点没认出来。
他甚至能预感到,此行一路,自己将会收获多少惊诧、嘲笑与指指点点的目光。
得加钱!
这一趟差事办好了,不仅是为主公立下大功,回头跟主公开口,预支个三五十贯,不,一百贯的俸禄,去采买炼制“太乙金丹”所需的那些上好丹砂、昂贵药材,想来主公龙心大悦之下,定然不会拒绝。
为了长生大道,为了那炉中即将炼成的九转金丹……
区区一张老脸,不要也罢!
想到这里,吴鹤年心中那点委屈瞬间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是无穷的动力。
他脸上立刻堆满了无比忠诚的笑容,那厚厚的白粉都险些被挤出褶子。
他猛地一躬到地,声音洪亮,掷地有声,震得周围的人耳朵嗡嗡作响。
“为刺史分忧,乃下官分内之事,何谈辛苦?主公大婚,乃我歙州上下之天大喜事!下官能为正使,是主公天恩!下官纵万死,亦不辞!”
“去吧。”
刘靖满意地点了点头,亲自扶起他,目送他略显蹒跚地爬上那匹同样披红挂彩的高头大马。
此去丹阳,路途遥遥,除了这数百人的仪仗队伍,刘靖更派了自己最心腹的大将狗子,亲率二百玄山都甲士贴身护卫。
玄山都,是刘靖一手打造的精锐亲兵,其装备、训练、饷银,皆是诸军之最。
这二百人,是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。
而且就在昨夜,镇抚司刚刚接到了一份语焉不详的简报。
有不明势力在丹阳左近频繁活动。
小心驶得万年船。
这场联姻,绝不容有任何差池。
这二百玄山都,就是他投下的第二重保险,足以应对任何敢于伸出爪子的宵小之辈。此外,刘靖还传信给镇守翚岭的康博,一旦发生异变,随时出兵接应。
……
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,离开了歙州城。
仪仗过处,长街两侧早已是人山人海,百姓们扶老携幼,踮着脚尖,伸长了脖子,争相一睹这百年难遇的盛景。
那股泼天的富贵与威势,如同一道看得见摸得着的气浪,压得所有人都有些喘不过气来。
短暂的寂静之后,人群中爆发出潮水般的议论声。
“我的天爷……我活了这大半辈子,还是头一回见着这阵仗!官家娶亲,怕也不过如此了吧?”
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汉,拄着拐杖,看得目瞪口呆。
他身边的儿媳妇则死死盯着那些抬着礼盒的队伍,眼睛都直了,悄悄捅了捅自家男人的腰间:“孩儿他爹,你瞧瞧那箱子上裹的红绸,都是顶好的苏锦啊!就扯下一块,都够咱们娃做两身新衣裳了!”
“你这婆娘,就知道衣裳!”
那汉子一边呵斥,一边自己也忍不住咽了口唾沫:“你没瞧见开道的那队骑兵吗?那眼神,那杀气,我隔着十丈远,腿肚子都发软!这才是咱们使君的底气啊!”
人群另一头,一个背着书箱的年轻学子,看着那顶雕龙画凤的巨大花轿,眼中满是艳羡与向往,对同伴感慨道:“听闻新妇乃是润州崔氏的嫡女,真正的簪缨世家。使君以武功定鼎,如今又得士族之心,此番联姻,真乃龙凤呈祥,如虎添翼啊!”
他的同伴却不以为然,撇嘴道:“什么龙凤呈祥,依我看,是那崔家小姐有福气才是!”
“若不是咱们使君,她清河崔氏再高贵,在这乱世里,也不过是待宰的羔羊罢了!能嫁给使君,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分!”
这话立刻引来周围一片赞同之声。
“就是!说得对!”
一个卖炊饼的大婶听了,一边擦着手上的面粉,一边用带着些许北地口音的话高声道:“可不是咋的!小哥儿说得在理!”
“要不是刺史来了,我们这些从北边逃难过来的,怕是早就饿死在路边了,哪还能在这儿安安稳稳地做个小买卖?”
她身旁一个同样衣着朴素、但眼神坚毅的汉子也重重点头,瓮声瓮气地说道:“大妹子说得对!俺们在老家,官兵跟土匪没两样,苛捐杂税能扒人三层皮!”
“逃难到这歙州,才又活得像个人!谁敢动使君,俺第一个跟他拼命!”
一时间,赞美之声、惊叹之声、祝福之声汇成一片。
百姓们或许不懂什么政治权谋,也不懂什么世家底蕴,但他们心中都有一杆最朴素的秤。
谁让他们吃饱饭,谁让他们有安稳日子过,谁就是天大的好官。
如今,这位好官正以一种他们从未想象过的威势与富贵,去迎娶他的新娘。
这在他们看来,是理所当然,是天经地义。
这盛大的仪仗,不仅是给江南各路诸侯看的,更是给治下所有百姓,吃下的一颗定心丸。
它在无声地宣告:只要有他在,这天,就塌不下来。
……
十日行程,一路无话。
狗子治军极严,二百玄山都甲士纪律严明,行军宿营,皆如臂使指,未曾惊扰地方分毫。
偶有不开眼的毛贼草寇,远远望见那玄色重甲上反射的森然寒光,以及队伍中飘扬的“刘”字大旗,便早已吓得魂飞魄散,遁入山林。
吴鹤年端坐马上,起初还因自己的妆容而有些扭捏,但随着路人敬畏的目光越来越多,他渐渐挺直了腰杆,竟品出了一丝“钦差大臣”的威严来。
队伍抵达丹阳郡治所丹徒县城时,已是十日后的黄昏。
丹徒监镇是崔家之人,早已接到信报,亲率镇上佐属出城相迎,场面之隆重,让吴鹤年着实又风光了一把。
在镇上驿馆修整一夜,第二日,天还未亮,队伍便再次出发,踩着术士算定的吉时,前往城外数里的甜水村崔家祖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