锣鼓喧天,少年状元,昔日的少年郎红袍官帽,锦衣华服,是何等的意气风发,何等的羡煞旁人。
而今,十多年过往了,他身上依稀还有着曾经的影子。
但却再不是曾经那个傲气四射的少年郎。
眼前的青年依旧素衣清面,但消瘦的身材和满是补丁的衣服,却透出了他的落魄,既是如此,他那一双布满抱负的眼睛却清亮愈甚以往,无论他为何会落到如此地步,他现在,都更像是一颗被打磨光滑了的明珠。
长乐从门口走进,张口就吐出了他的名字:“沈流芳?”
沈流芳,三岁吟诗,四岁作画,十三岁中状元,小小年纪,便惊才尽艳,名镇四司。
那个十三岁的状元郎,即使只是惊鸿一瞥,她又怎会忘记。
已经起身做好迎接筹备的沈流芳却微微漏出错愕来,却也转瞬消散,他清亮的眼珠微微含气一丝笑意,逢迎道:“众人都道南诏女帝博闻强识,过目成诵,本日再见,却是名不虚传。”
长乐微微挑了挑眉,专往人痛脚上踩:“到是你,怎的这般落魄?”
“一言难尽!”沈流芳没有恼羞成怒,只是四个字,道尽了一切的前尘往事,双眸含着笑意看向一身束袖绒衣的长乐,轻言道:“陛下想听?”
长乐无辜的摇了摇头,实在,她对别人的事情一点都没兴趣,只是习惯了毒舌,踩人痛脚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