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
【011】(2 / 2)

乐恣意只是低低一吻,然后踉跄的离开,犹如犯错的小男孩般,蹲在地上,双手抱着头,喃喃的道:“姐姐,对不起,我忍不住,我错了……”

蓝枫蹲下来,叹了一口气,把他的头搂入了自己的怀里……

乐恣意安静地偎依在她的怀里,幸福满溢……

“好了,小意,我们做饭吧。”蓝枫推开了他的头,淡笑着说。

“嗯。”乐恣意站了起身,两人在厨房里忙碌起来,因为太快乐了,他一边干活,一边大声的唱起了一首缠绵的英文歌《the。firet。time。when。i。saw。you》,来表达他对蓝枫的一见钟情的那种颤票。

他的声音虽然还有点稚嫩,但是声线极好,而且感情充沛,把这歌唱得无比的深情缠绵,听得蓝枫的心湖被激起了一阵阵的涟漪……

从房里走出来的乐金刚,听到厨房里传来了那阵阵歌声,表情极其的复杂,他真希望,现在在厨房里的是他,而不是小意。

或许,他真的像儿子所骂的那样,自己只是个没胆的孬种,不是真正的男子汉,不敢表达自己的爱意,因此连结发妻都离他而去。

但是,他能对蓝枫表达出爱意吗?

他又不是瞎眼的,他能看出自己儿子对她的那种复杂的情感,不仅仅是那种对母亲的依赖,还有男女之间的眷恋。

两父子同时爱上一个女人,那是他的思维里所不能接受的事情。

他也知道自己儿子的苦,一个几岁开始就没有母亲在身边,战战兢兢地忍受父亲的暴淚和咆哮,默默地学会自己照顾自己。

很多时候,他都想对他好点,犹如其他慈爱的父亲般关怀他,成为他的依靠。但是,却不知道为什么,每次一看见他那双和自己妻子很像的眼睛,他就感觉无比的生气,无法对他慈爱和善起来……

他恨自己这样对待儿子,却又一直无法控制。

于是,他唯有自己折磨自己,在没事的时候,就喝得大醉,只有醉了,脑海里才会出现以前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景象。

莫洛,莫洛,你到底为什么要抛弃我们?每次想到这,总忍不住泪水长流。

对于妻子莫洛,他不知道是否有爱情这东西存在,因为他们没有恋爱过,就被双方父母定下了亲,然后结婚,生孩子。

那时候的莫洛很美丽,就好像现在的蓝枫一样,所到之处,犹如流动的风景,生机勃勃,让人赏心悦目……她很爱笑,也很爱唱歌,但是,嫁给他,尤其是生了小意之后,却开始变得无比的沉默了,每天只是呆呆地望着天空飞过的鸽子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他也不懂得问她在想什么,只是认为她成熟了,那是她应有的沉静,却没看见她的眼神一天比一天忧郁,一天比一天黯淡……

在床上,在他的身下,她犹如木头人般,张着茫然双目定定地看着没有任何颜色的天花板,任他随意的摆动……每到这个时候,他的性致就一下子消失无踪,只匆匆在她身上几分钟就呼呼的睡去……

半夜醒来,总是看见身侧的她眼角残留着晶亮的泪痕……

那时候,粗心的他根本就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流泪,还以为她做了噩梦,也不懂得伸长自己那强壮的双臂把她环在怀里,告诉她不要哭泣……

一直等到有一天,她抛下他,抛下儿子,抛下家庭,消失无踪后,他才察觉,他原来错了那么多,他原来一点都不懂她,一点都没曾关爱过她,不知道她到底需要什么,也不知道她到底为什么忧伤……

他曾在心里发誓,如果她能回来,他一定会如其他柔情的丈夫一般,百般的呵护她,关心她,读懂她,让她展起欢颜来……

于是,他一直都在等……

一天,两天,三天……

一年,两年,三年……

十年过去了,小意已经长成了一小伙子了,她还是没有回来。

人生能有多少十年可等待?

他的性情也在等待中变得更加的粗暴和古怪了。

作为一个正直壮年的男子,最需要的是在很疲倦的时候,能有一个温馨的家和一个柔软的身子在迎接着他,给他最大的宽慰。但是,没有。每次他回到家,看见的却是自己儿子那稚嫩的身子在手忙脚乱地干着家务,不是跌破碗,就是摔破碟,甚至有一次切菜切伤了手指头,含着眼泪在看着满地鲜血手足无措……

他心痛如绞,眼睛酸酸的几乎想要流泪,想抱着他,亲吻他。但是,每次这种想法一旦行动起来,却又变成了相反的做法,不但不给他温柔的安慰,反而粗暴地打他,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发泄些什么……每次打完,他又都后悔得想把自己的手都砍了!

有一次,他喝多了,拉着儿子的说,直说对不起。

儿子却用那双很像他妈妈的眼睛谅解地看着他说,爸爸,不要自责了,我知道你也很苦,我是你儿子,你不打我打谁?

他说这话的时候,不过才十岁!

一个才十岁的孩子,竟然那么懂事!这种懂事不但不让他高兴,反而让他的内心充满了复杂的痛楚!孩子是个开车天才,平时最大的消遣就是偷他的车开.

每次他都很生气,并不是因为他总把他的车磕伤,而是担心,担心他会遇到不测。

万一,儿子出了事,他的世界也就不存在了。

所以,他越担心,打起他来手就越狠,心就越痛得厉害……

还有,他最讨厌儿子的是,他打他的时候,他从来都不躲避,任他想怎样打就怎样打,伤痕遍布……

“爸,饭菜我们做好了哦,准备开饭吧。”乐恣意捧着一碟菜走了出来,看见乐金刚犹如木头般站在门口,怔了怔,慌忙的说,“这次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牛肉炒苦瓜呢,错了,是姐姐炒的,她的技术可好了……”

乐恣意喋喋不休地说着,完全忘记了他刚才对他的不好。

乐金刚的眼圈忽然感觉红红的,他伸手接过菜碟子,声音有点哽咽的说,“让我来。”

“嗯。”乐恣意把碟子递给他,“那你放好后,就把碗筷摆好吧,姐姐还剩最后一道菜没做好呢,我先帮她。”

“去吧。”乐金刚微微探头瞥了一眼里面正在忙碌的那个纤柔的身影,一股久违的温暖再次涌上心头。

他发现,他今天的感情实在是太丰富了,丰富到鼻子总是酸酸的,眼睛湿湿的,只要谁轻轻一碰,就要掉下眼泪来。

俗话说,男儿有泪不轻弹,更何况像他这种以硬汉出名的铁铮铮的男人,如果因为这一点小温暖小感动而流泪的话,估计没有人会相信了。

但是,他就是想流泪,因为在他那钢铁般包裹的内心深处,一直渴望的就是这种小温暖小感动。

手上那盆牛肉炒苦瓜正散发出诱人的芬香,勾引得他食指大动。

其实,他最爱吃的并不是苦瓜炒牛肉,而是因为这两样菜的营养价值很高,偏偏又是乐恣意所不爱吃的。

乐恣意老认为,苦瓜那么苦,根本就没有好吃之处,而牛肉又有点骚,吃起来连猪肉都比不上,但是,听老爸说他最爱就是这一味菜了,也就隔三差五地弄上一次,老爸吃,自己也只好跟着吃,吃着吃着也就习惯了。

乐金刚把手上那碟菜在餐桌上摆好,然后从消毒碗柜里拿出三个碗。

平时,他和乐恣意两个,就一人一个大碗乘着碗就着才匆匆吃饱就算了,从来都不计较美味什么。

但是,眼前这碟菜看起来味道很好的样子,他忍不住拿起筷子,夹了一块牛肉放入嘴里……

这简直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牛肉,那种口感,他就算上五星级酒店里也吃不到这种感觉。真是神奇呀,牛肉如果都被弄成这么好吃,那么,也就的确是他的最爱了。

他又夹起一块苦瓜,味道也很好,和那牛肉配合起来,简直就是天衣无缝了。

蓝枫怎么就这么的会做菜?

如果家里真有着这样一个女人,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呀。

他呆呆地想着。

“爸,你竟然偷吃了?”乐恣意出来看见他继续夹着菜往自己嘴里吃,大声的叫嚷。

“什么偷吃呀,你老爸我不过是先试吃,看看味道怎么样而已,你叫什么叫?”乐金刚尽管此对有点理亏,但是却依然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。

“那感觉怎样?是不是很好吃?”乐恣意也拿着筷子夹了一块放入嘴里,然后很夸张地叫嚷起来,“哇哇哇,这真的是苦瓜炒牛肉吗?怎么就那么好吃?就算天天吃,也不会吃腻的了。”

“呵呵,那当然,我呢,是个智商有200的人,做什么事,都是能迅速做好的,更何况这小菜一碟?“蓝枫捧着一碟东坡肉出来,极其骄傲的笑着说。

“智商200?姐姐你不会比爱恩斯坦还呀厉害吧?你怎么就不去搞科研了?那肯定能成为伟大的科学家了。”乐恣意一脸崇拜的说。

“没兴趣去研究那些枯燥无味的东西。”蓝枫说。

当她把那碟东坡肉摆放在桌面的时候,乐金刚就知道,她的厨艺已经不是家常菜那么简单了,而是大师级水平了。

“吃吧,姐我平时可是不轻易下厨,今生唯一就服侍过老太婆和药师父两人,现在,你们两父子可是非常的殊荣了,今天你们若不把我做的饭菜吃光抹净,以后就不再有机会看到我下厨啦。”蓝枫笑着说。

“那我吃。”乐恣意慌忙的一边伸筷子,一边对乐金刚说,“老爸,你也快吃哈,今天我们要把它们当做敌人一般消灭干净,以后姐姐就会很乐意来我们家里做饭了。”

“嗯。”乐金刚点点头,筷子伸向他那馋了好久的东坡肉,其实,这才是他的挚爱,每次出去吃饭,他必然要点的就是这一样菜了,但是真正能做得好的人,却很少很少,每次味道都是差那么的一点点感觉。

入口即溶,齿颊留香。

当他把肉放进嘴里,脑海里立马就出现了这两个词,肉的那种美味真是由舌头直达五脏六腑,感觉妙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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